国华印电4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采购技术规范书
a)总装示意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该图纸表明断路器组装后的正视图和侧视图并同时标出安装完后的组件。包括电力和控制电缆出入口位置、母线桥外形及支撑、连接,外形尺寸、体积、设备重心位置与总重量等。
b)基础图: 应标明柜体的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电缆孔的开孔尺寸及设备操作维护所需的走廊净距及设备操作时的动态负荷等。并应注明对基础的强度和水平度的要求。
c)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典型控制、保护图:应包括柜体本身及操动机构的内部接线和本地及远方操作用的控制、保护、信号、照明等交流及直流回路。如有多张电气原理图,还应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圈与触点的相互对应编号。必要时,应提供所有特殊装置或程序的操作说明概要。
d)抽屉单元一次、二次系统推荐表。
11.2.2 说明书的要求。
a)开关柜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操作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b)开关柜内主要元器件如断路器、接触器、互感器、避雷器、综合保护装置等的完整资料。
c)详细的润滑说明,包括可能的磨损点,润滑剂型号以及建议的润滑期限。
d)其它元器件如各种继电器、辅助开关、熔断器以及其他项目的说明。
e)开关柜内每个功能单元在不同安装位置的降容系数或实际允许的电流值。
11.2.3试验报告
下列试验报告应提供:
a)例行(出厂)试验报告。
b)型式试验报告。
c)主要部件试验报告,包括断路器、接触器、综合保护装置等。
11.2.4 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见下表:
11.2.4.1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图纸、试验报告:
11.3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装箱清单。
12、交货进度
说明:交货进度确定后,仍将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如有重大调整,招标方将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投标方。
13、设备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13.1概述
13.1.1本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规定的要求。
13.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的规定。
13.2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13.2.1招标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
13.2.2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以拒收,投标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13.2.3招标方对货物运到招标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13.2.4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5天,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0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招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13.2.5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13.2.6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13.3试验
试验按GB7251.1进行,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产品应按其技术条件规定的项目进行过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应在国家认定的试验站进行,并提供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供招标方查阅。
每台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例行(出厂)试验,并应具有出厂试验合格证书。
招标方对投标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验收试验。招标方在现场验收试验期间,损坏的元器件投标方无偿补供。
13.3.1例行试验
a)检查成套设备,包括查线、直观检查外观、防护等级等,必要时进行通电操作试验。
b)介电强度试验。
c)防护措施和保护电路的电连续性检查。
d)绝缘电阻的验证。
13.3.2型式试验
a)温升极限。
b)介电性能。
c)短路耐受强度。
d)保护电路有效性。
e)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f)机械操作。
g)防护等级。
13.3.3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项目为部分或全部的例行(出厂)试验项目。
14、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4.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4.1.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现场服务计划见下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
14.1.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a)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b)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c)了解招标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d)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e)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供招标方确认。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注: 每人一表)
14.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a)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b)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c)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d)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1.4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14.2 培训
14.2.1 为使招标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14.2.2 培训计划和内容
a)培训评价
经培训考试合格、给受训人员发放由投标方和招标方共同签署的培训合格证书。
b)培训费用
工厂培训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其中包括招标方受训人员的培训费、资料费、往返车票(机票)以及市区的交通和食宿费(市区的交通、食宿按每人每天元计)。
现场培训费用由投标方和招标方共同负担,投标方承担培训资料费及投标方人员的费用,招标方提供培训场所和器材。
培训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14.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14.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14.3 设计联络会
设计联络会计划安排二次,一次由招标方组织,一次由投标方组织。具体议题、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商定。如设计和/或工程建设需要,双方将举行相关工作会议。
设计联络计划表
15、分包与外购
16、运行维护手册编写格式
运行维护手册格式要求(例)。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柴油发电机改造低压开关柜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要求:一式15套
纸张:A4
字体:宋体,小四号
行间距:1.5倍
页边距(mm):左-30 右-25 上-30 下-40
页眉:XX设备运行维护手册
注:在正式提交前,先由招标人审定。
设备运行和维护手册的目的是能够把全部必要的数据和说明装订成册,这样,运行人员可以较好地查阅和理解最初调试及试运行工作、有效操作以及在正常、事故和异常(非设计情况)下怎样正确操作设备和停机。在提交之前,双方应商定操作和维护手册的形式和内容。
该手册应详细地叙述和说明设备构造,使新来的操作和维护人员能够研究和理解设备的功能的控制方法。
手册中应能够快速查阅运行参数、设备说明书、操作、维护和安全程度。
运行和维护手册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设备概述,包括设备、系统说明、设备结构、功能说明、技术规范等。
2、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3、设备联锁和保护功能说明。
4、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5、设备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图号、规格、材质、制造厂家全称等。
6、设备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制造厂家全称等。
为便于使用和查阅,手册应分成卷,每一卷包括封面的最大厚度为50mm。
每一卷的版式应尽可能地一致,每一部分的系统、设备等描述顺序也应一致。
17、罚款条件
a)在通过168小时试运行一年内,每发生一次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电气/机械故障,罚款0.1万元。
b)如果投标方没有按附件3规定的资料交付时间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则第一次支付该套设备合同价3%的违约金;若第二次没有按商定的时间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则再次支付该套设备合同价2%的违约金。
c)投标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金总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8、施工图
18.1 柴油机室系统首页图
18.1.1图例
a)断路器 ;b)隔离开关 ;c)铁壳开关 ;
d)磁力启动器 ;e)交流接触器 ;f)电压表 ;
g)热继电器(或智能PC测控单元或智能马达控制器) ;
h)电流互感器 ;i)刀熔开关 ;j)智能PC测控单元或智能马达控制器。
18.1.2设备规范
a)低压开关柜:MNS型低压抽屉式开关柜。
b)断路器:
1)低压框架式空气开关:3WT8161-1600A;
2)低压型壳式空气开关:3VL160X系列。
所有低压塑壳开关电动机回路及馈线回路均配置瞬时脱扣器,整定范围为脱扣器额定电流的10-15倍可调,其整定值根据有关规程现场整定。柜内所配低压断路器除特殊说明外均为3极,如有特殊说明见施工图。
c)其他设备
1)交流接触器:LC1系列;
2)电流互感器:BH-0.66,如无特殊标注准确级为0.5级,如有标注则以标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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