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印电4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采购技术规范书
b)表计、控制、信号和保护回路连接用线选用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绝缘电压不小于500V,截面不小于1.5mm2的多股铜胶线。导线两端均要标以编号,导线任何的连接部分不能焊接。电流互感器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4mm2。
4.2.7 其它要求
a)控制和表计开关分别采用相同外形与手把的通用组合开关,相同用途的开关把手操作方向一致。
b)开关柜的外形应平整美观,内外表层颜色在设计联络会上由招标方确定。
c)开关柜的间隔应在每个回路上框架正面、电缆室接电缆处及抽屉或分隔面板上分别设置标志牌,标志牌采用有机玻璃、刻有设备名称和断路器的编号,编号将在技术协议书签订后30天内由需方提供。
△d)每个开关柜电缆室内装设一组AC 220V电源供电由温湿控制器控制的防潮加热器。加热器应有自己的安全防护罩,加热器应安装在柜内既不会损坏又不会对人员构成危险的地方。加热器回路的短路保护设备、操作设备可采用小型断路器,显示设备可为信号灯,信号灯为红色,灯亮表示“加热器工作”,温湿度控制器,成套厂推荐三家国内优质产品,最终选型由招标方确认。
照明及加热器小母线电源由供方提供。加热器电源由照明、加热小母线供电。加热回路的设备和接线由供方提供,加热器回路布置不应占用开关柜的间隔,安装应在投标方的工厂完成。
e)开关柜柜内导体及其他部件的温升应符合国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7251-87的规定。
f)开关柜的电缆室的门应设有把手式门锁,不采用上、下直通的插销。
g)开关柜的颜色为由业主统一确定。
h)为方便地将开关柜上层抽屉放至地面,供方应随开关柜提供可移动、可升降的搬运开关柜抽屉的小车。
i)供方应按需方的订货图提供电气联锁接线。
4.2.8 二次设备
开关柜内装设必要的控制、测量、保护等二次设备,二次设备应完全满足招标方提出的选型和接线要求,并由投标方成套供货。二次回路具有的继电器、控制开关、切换开关、按钮、指示灯(不限于此),具体数量、接线和所有二次设备选型以设计院最终定货图为准。最终数量以实际施工蓝图为准。
对于其它本技术规范未给出的一次、二次设备规格型号,以设计院最终定货图为准。
△4.2.9 开关柜使用年限不小于 35 年。
4.3与柴油发电机出线柜的配合
低压开关柜与柴油发电机出线柜均布置于配电室内、成一列布置,低压开关柜前面与柴油发电机出线柜平齐(低压开关柜与柴油发电机出线柜的连接由低压开关柜厂家负责)。
4.4仪表要求
应满足招标方提供的选型和接线要求。
4.5标准
4.5.1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 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将包括在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
4.5.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4.5.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配套件要符合以下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JB/T9661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
IEC439-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DL/T 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4.5.4上述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根据投标方的意见并经用户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投标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投标方超越。
4.5.5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投标方应将矛盾情况提交用户,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
4.5.6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4.5.7合同签订后3个月,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5、设备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5.1概述
5.1.1本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附件规定的要求。
5.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附件的规定。
5.2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5.2.1招标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
5.2.2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以拒收,投标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5.2.3招标方对货物运到招标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5.2.4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5天,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0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招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5.2.5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5.2.6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5.3试验
试验按GB7251.1进行,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产品应按其技术条件规定的项目进行过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应在国家认定的试验站进行,并提供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供招标方查阅。
每台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例行(出厂)试验,并应具有出厂试验合格证书。
招标方对投标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验收试验。招标方在现场验收试验期间,损坏的元器件投标方无偿补供。
5.3.1例行试验
5.3.1.1检查成套设备,包括查线、直观检查外观、防护等级等,必要时进行通电操作试验
5.3.1.2 介电强度试验
5.3.1.3 防护措施和保护电路的电连续性检查
5.3.1.4 绝缘电阻的验证
5.3.2型式试验
5.3.2.1 温升极限
5.3.2.2 介电性能
5.3.2.3 短路耐受强度
5.3.2.4 保护电路有效性
5.3.2.5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3.2.6 机械操作
5.3.2.7 防护等级
5.3.3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项目为部分或全部的例行(出厂)试验项目。
6、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低压开关柜与柴油发电机出线柜并列布置。投标方应主动与柴油发电机出线柜制造厂配合,保证母线能顺利连接。具体要求详见第4.3节。
7、清洁,油漆,铭牌,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7.1设备防腐要求:
设备包装时应有防护措施,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7.2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7.3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
7.4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有关规定。
7.5铭牌应符合GB3906等有关标准的要求。铭牌应用中文书写。
8、数据表
技术参数表如下
动力中心开关柜(PC)
电动机控制中心开关柜(MCC)
9、附图目录
见本技术规范第18节施工图。
10、供货范围
10.1一般要求
10.1.1本节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的要求。
10.1.2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节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0.1.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详见供货清单。
10.1.4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见具体清单。
10.1.5提供所供设备的清单。
10.1.6本招标书中的开关柜数量及回路数,仅供报价参考,最终数量,以本技术规范第18节施工图为准。商务部分亦按最终图纸调整,多退少补。
10.1.7对于开关柜内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家应严格按照附件(技术部分)中的要求报价,但最终的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家应由招标方确认或由招标方指定。
10.2.供货范围
10.2.1供货范围范围的主要内容:
a)开关柜及其柜内设备(以本技术规范第18节施工图为准);
b)主母线;
c)母线桥(如需);
d)接地母线;
e)备品备件;
f)专用工具;
g)其它所必须的附件。
10.2.2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每台机组):
10.2.3备品备件
随机备件见下表(每台机组):
10.2.4三年备品备件
在电厂投运后三年内投标方以不高于随机备品备件的价格提供备件。
10.2.5设备清单(不限于此)
10.2.6 附件明细表
11、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1.1一般要求
11.1.1 投标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响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对所有图纸、文件和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应采用KKS编码系统,并且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1.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1.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的CAD光盘,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11.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三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1.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1.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1.1.7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11.1.8投标方提供的用于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资料和图纸以及试验报告为1台机共6套(其中设计院3套),另加电子版(U盘)资料3套(其中设计院1套);用于施工的技术资料和图纸以及运行维护手册等为每台设备10套,另加电子版(光盘)资料1套。竣工图纸资料10套,另加电子版(光盘)资料1套。
11.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1.2.1设计配合阶段投标方必须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其中必须包括下列图纸:(投标方应补充和细化所列技术资料以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
展望未来
■ 三款大马力柴油机平台将导入中国本地化生产
■ 计划新建大马力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
■ 大力进军柴油发电机组租赁领域
■ 引进先进的50-72升排量全电控柴油机平台
■ 进一步提升康明斯在中国的产能与实力
质量方针
■ 以最低的成本及时向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 始终如一地满足或超出客户提出的标准和要求
获取资讯
■ 了解更多柴油机产品动态和资讯,请关注康明斯官网
■ 官方互联网发布渠道:https://www.sgfdj.com